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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首违不罚’的经历,感受到了执法的柔性,也对交通运输的执法理念有了新认识。我会汲取教训,积极整改。”8月22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道路货运经营者李华因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而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后,李华深有感触地说。今年1—7月,我市市县两级行政执法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案件26起,共减免40.78万元;其中首违不罚涉及案件10起,涉及金额19.69万元;轻微免罚涉及案件数16起,涉及金额21.09万元,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政策是按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交通运输执法案件高发事项实际,对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事项而制定的利民便民措施。2022年,我市开始依法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政策。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以柔性执法为抓手,在全市继续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措施,针对首次违法违规、未造成相应后果等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减轻处罚、不予罚款、警告教育方式,让执法对象感受到法治交通的温度。
“‘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政策既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也有利于增进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了执法机构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监管理念。”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说。
今后,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政策落地落实。对内加强执法人员学习指导,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对外扩大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政策宣传,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知晓率和市场主体自主合法合规经营意识,真正实现执法与普法相统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社会效果。(记者 马明明 通讯员 田宇翔)